事物的阴阳属性

行业资讯     2015-10-15 00:46:10

   阴阳学说认为,宇宙间相互关联且又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,或同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,都可以用阴阳来概括分析其各自的属性。阴阳,既可以标示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,又可以标示同一事物或现象内部对立的两个方面。前者如天与地,日与月,水与火等;后者如寒与热,动与静,升与降,明与暗等。一般的说,凡是运动的、外向的、上升的、弥散的、温热的、明亮的、兴奋的都属于阳;相对静止的、内守的、下降的、凝聚的、寒冷的、晦暗的、抑制的都属于阴。如以天地而言,则“天为阳,地为阴”,天在上、气清轻故属阳,地在下、气重浊故属阴。以日月而言,太阳温热明亮见于昼日而属阳,月亮寒凉晦暗见于夜晚而属阴。

   寒热、动静、明暗是阴阳的标志性属性。水与火这一对事物具备了寒热、动静、明暗的特性,故称为阴阳属性的标志性事物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说:“水火者,阴阳之征兆也。”

   阴和阳的相对属性引入医学领域,将人体中在内的、在上的和具有外向、弥散、推动、温煦、兴奋、升举等特性的事物及现象统属于阳,而将在外的、在下的和具有内守、凝聚、宁静、凉润、抑制、沉降等特性的事物和现象统属于阴。如脏在内属阴而腑在外属阳,精宁静属阴而气运动属阳,营气内守属阴而卫气外向属阳,寒凉性病证属阴而温热性病证属阳,抑制性病证属阴而亢奋性病证属阳,等等。

   事物的阴阳属性,既有绝对性的一面,又有相对性的一面。若该事物的总体属性未变,或比较的对象或层次未变,它的阴阳属性是固定不变的。事物阴阳属性的绝对性,主要表现在其属阴或属阳的不可变性,即不可反称性。如上述的水与火,水属阴,火属阳,其阴阳属性一般是固定不变的,不可反称的。其他如天与地、日与月、上与下、升与降、动与静、寒与热、明与暗、温煦与凉润、兴奋与抑制、推动与宁静、弥散与凝聚等,其阴阳属性具有不可变性和不可反称性,故说事物的阴阳属性在某种意义上是绝对的。